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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办产业管理处简介;
   校办产业管理处职责范围:
   校办产业管理处是学校的职能机构。代表学校行使学校在企业中的资产所有权,规范校办产业的管理。职责范围是:
   1、负责拟定学校企业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提出校办企业的创办、合并、重组、转制、解体及对外联办企业等事宜的意见与建议。
   2、代表学校对校属全资企业及参控股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管,并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全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对各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价。
   3、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校属全资企业及参控股企业中代表学校行使所有者权力,做好派出董事、监事的管理工作。
   4、积极协助科技部门进行科研成果在校属企业中的转化及产业化。
   5、代表学校行使对校属全资企业及参控股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及学校在其中的股权,收缴各校办企业及转制企业应上缴学校的租金及各种费用及红利。
   6、负责汇总校属各企业的计划、统计工作。
   7、协调校办产业与校内各方面的关系,主动为校属企业提供各种协调性服务。
   8、负责监督校属各企业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各企业的稳定。
   9、负责部分校属企业的人事、劳资、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已转制企业的有关人员的管理工作。
   10、负责部分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并协助审计部门完成学校下达的有关校属企业的审计任务。
   11、负责收集、发布相关信息,协助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